关于做好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为更好地服务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现就做好我校202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学信网毕业时间为2027年)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硕博毕业生。发放标准: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2.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3.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5.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6.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山东省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困难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管理办法,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引导,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主动摸清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基本信息,详细说明补贴申请条件、申领程序、申请时间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通知到位、应知尽知。
各单位要明确告知申请毕业生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报送不及时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三、申报程序
(一)毕业生申请(9月10日—10月7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注册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模块,(https://www.sdgxbys.cn/art/jysxbl/8a7ea68e9d98ff8b01a03d1c3a500165.html)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并在系统确认《个人求职就业承诺书》。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须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如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为方便学校审核及问题反馈,请相关毕业生填写学院名称时规范填写学院全称。
学生申请及重新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0月7日。

(二)学校审核(9月10日—10月8日)
学校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核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会通过系统注明审核不通过原因,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申请或规定期限内相关佐证材料无法审核通过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学校审核截止时间:10月8日。
(三)市级复核(9月10日—10月9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毕业生信息和佐证材料复核工作。市级复核完成后,生成全省一次性求职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在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校内也会进行本校一次性求职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公示。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要求,对涉及毕业生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
(四)省级拨付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公示后的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备案,并将补助资金按毕业生本人意愿统一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原则上优先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四、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佐证材料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佐证材料要求:
毕业生本人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出具时间应为2026年9月-10月)
(2)特困人员毕业生佐证材料要求:
毕业生本人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出具时间应为2026年9月-10月)
(3)残疾人毕业生佐证材料要求:
毕业生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4)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佐证材料要求:
由所在县(市、区)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证明需包含毕业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零就业家庭情况、毕业生本人和户主的关系),或加盖公章的在人社相关业务系统查询到的零就业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证明材料出具时间应为2026年9月-10月)
(5)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佐证材料要求:
毕业生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银行、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毕业生,即必须在“学信网”预计毕业时间为2027年。如登录后,提示“未查询到信息无法申请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则是因为学籍信息库里并没有该毕业生2027年毕业的学籍信息,学信网预计毕业时间不是2027故无法申请。
2.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为一次性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如在其他学历教育阶段享受过的不能重复申领。
3.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是指在本学历阶段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如以毕业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补贴的,应在硕士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4.选择对应的困难类型时系统会与大数据核验库核验,根据核验结果反馈。如核验信息成功,则不需要上传佐证材料;验证不成功的,则需要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5.证明困难身份的证件或材料上传要求:
系统只能上传一张照片,若有多页需合并为一张图片上传。图片命名不能超过20个字符;不能有特殊字符和汉字(用数字或字母);图片文件扩展名为jpg.JPG,大小不能超过2MB;
6.申请毕业生应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报送不及时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提交前务必仔细确认,尤其是银行卡账号信息。
山东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