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就业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就业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届毕业生离校后就业状况跟踪服务和就业数据库维护工作的通知

2020-07-21 点击数: 打印    

关于开展2020届毕业生离校后就业状况跟踪服务和

就业数据库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统计及就业数据库维护,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准确。710日起至12月底,请各学院(培养单位)在对毕业生就业状况充分了解调研、跟踪统计的基础上,于每周六下午6点前及时登录“山东大学就业服务系统”(www.job.sdu.edu.cn)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也称“教育部就业监测系统”:https://login.chsi.com.cn/passport/login?service=https%3A%2F%2Fjy.ncss.org.cn%2Fcaslogin.html),持续做好2020届毕业生离校后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服务及就业数据库维护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更新完善“山东大学就业服务系统”就业数据库

1.若为山东省内就业或跨省就业,且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简称“省网”)办理二次派遣、改派、缓派生申请派遣手续的,此类新增就业信息将由省网同步对接到“山东大学就业服务系统”。学院可在“就业事务”-“派遣信息”模块,根据入库方式“调整改派入库”、“新增派遣入库”进行筛选、数据导出后,同步录入到教育部就业监测系统。


    2.若为初次派遣到外省且在同一省份办理二次派遣、改派手续的相关就业信息,需学院向学生跟踪调研后,在学校就业服务系统“派遣信息”模块到查询学生后,点击“追踪登记”按钮录入“签约就业”信息。然后可根据入库方式“跟踪登记入库”进行筛选、导出,再同步录入到教育部就业监测系统。

 

 

   

3.若为原就业去向发生变更,或新增升学、出国(境)、劳动合同就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就业信息,需学院在学校就业服务系统“派遣信息”模块进行“追踪登记”,再同步录入到教育部就业监测系统。




 

       4.学院在学校就业服务系统追踪登记新增就业信息时,需同时上传相关就业证明材料,以备核查。既要确保每名毕业生的就业数据真实有效,又要同时维护学校系统、教育部系统确保数据一致。

(二)更新完善“教育部就业监测系统”就业数据库

1.更新、完善毕业生联系方式。就业数据库中,所有2020届毕业生的手机号、E-mailQQ号均为必填项。

2.更新、完善离校前已就业及离校后新增就业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和就业状况。特别注意以下项目的审核完善:

1)审核完善所有已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单位相关字段,包括毕业去向、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性质、单位行业、单位所在地、职位类别、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必填信息。

2)对2020年补报生源毕业生及2020830日、930日毕业研究生的基本信息和就业状况进行实时更新。

3)对二次派遣、改派、缓派生申请派遣等新增就业毕业生,统计现实际就业工作状况后作出相应修改,与学校就业服务系统信息保持一致。

4)对签协议就业但派遣到档案托管人才机构或回生源地、劳动合同、其他录用形式就业、应征义务兵等毕业生,录入毕业生实际工作单位的相关信息。自主创业毕业生,单位信息要与工商注册信息完全一致。自由职业毕业生,单位名称栏要标注具体职业名称。

5)对新增为“升学”的毕业生:若已派遣,需学院向档案保管单位出具调档函,档案调回后再寄发至录取学校,档案中的报到证(上联、下联)需退回学校就业中心,待退回省人社厅后,其省网、学校系统、教育部系统毕业去向方可变更为“升学”,并录入相关信息。

6)对新增为“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出国学习的,“单位名称”栏需录入所在国家+升学院校标准中文全称+攻读研究生学历层次,示例:“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硕士)”、“香港中文大学(硕士)”、“瑞典卡罗林斯卡医学院(博士)。出国工作的,“单位名称”栏需录入所在国家+工作单位中文全称,并加括号注明“工作”字样,其中出国(境)成为博士后、高校教职员工和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的,一律作为出国工作,括号中分别注明“博士后”“工作”“汉语教师志愿者”,示例:“美国安德森癌症治疗中心(博士后)”“泰国清迈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志愿者)”。

二、工作要求

617日以来,教育部启动开展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印发《关于严格核查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等文件,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严格核查就业数据,严肃纠正就业统计违规行为。教育部现已开通毕业生本人核验渠道,2020届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学信网”,在“毕业去向查询反馈”栏中,对本人毕业去向信息进行核实。715日起,教育部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向2020届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发送手机短信,提醒毕业生及时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就业状况。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核查,采取向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核实等多种方式,对存疑信息逐条核实、逐一反馈。学生及用人单位反馈情况将进入教育部就业状况举报核查数据库,并通报各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各高校进行核查反馈。

因此,各学院(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分管就业工作副书记要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对2020届毕业生离校后就业状况跟踪服务和就业数据库维护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并指派专人负责落实。

(一)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研

请各单位对2020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进行联系沟通,全面掌握本单位每一位毕业生的深造、工作、求职状态和择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跟踪和指导服务。按照以下三种类型对“教育部就业监测系统”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未就业原因和状态进行更新完善:

1.毕业去向为“待就业”的,在“单位名称”项选填“求职中”、“签约中”、“拟参加公招考试”、“拟创业”、“拟应征入伍”;

2.毕业去向为“不就业拟升学”的,在“单位名称”项填写“拟升学”;

3.毕业去向为“其他暂不就业”的,在“单位名称”项选填“暂不就业”、“拟出国出境”。

(二)特殊群体就业状况跟踪服务

学校就业服务系统中已对家庭经济困难、52个未脱帽贫困县生源、残疾人家庭、少数民族、湖北籍等特殊群体毕业生做了标注,学院可筛选查看并跟踪登记其最新就业去向。各学院(培养单位)要重点掌握各类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就业现状、就业意愿、实际困难和帮扶需求,建立“一帮一”结对帮扶机制,落实“一人一策”台账式管理,加大帮扶力度,持续做好信息精准推送和分类指导服务,确保有就业意愿毕业生都能实现就业。


(三)就业数据库维护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每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有关纸质或电子材料妥善存档备查,确保就业数据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重点核实其他录用形式就业、自由职业等相关数据,并对学生反馈信息逐条核实、逐条处理。请各单位务必于每周六下午6点前完成跟踪统计和数据库完善工作,教育部就业监测系统将于每周日0点自动更新统计数据,学校每周一将依据教育部就业监测系统相关数据形成《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表》并报请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报送山东省人社厅、教育部备案。截至2020年8月31日、12月底的就业数据将作为编制年度就业质量报告、向招生培养环节反馈、开展学生就业工作总结考评的重要依据。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0年7月20日

 

编辑:李抗    

Copyright © 2022  山东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Student Career and Entrepreneurship Guidance Center,SDU.

  • 就业服务号

  • 就业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