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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

2023-06-30 点击数: 打印    

关于2023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培养单位):

2023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基础数据整理工作已完成。各学院可登录“山东大学就业服务系统”(www.job.sdu.edu.cn),进入“就业事务-档案信息”模块,继续修改调整毕业生档案接收信息,确定无误后下载打印档案贴条,核对本学院学生档案转寄有关信息。

一、发档要求

1.各单位请认真核对“档案信息”数据库信息,确保无误;如学院发现档案信息项不全影响收档或者学生反馈有误,学院可点击“修改”。学院全部确认无误后到邮局转寄档案,邮局现场从系统中导出档案转寄数据后,匹配档案转寄编号。

2.档案贴条贴在档案袋正面。毕业生的档案转寄地址,除派回生源地需由省人社厅匹配全国派遣库数据外(如发现邮寄信息缺失,需毕业生落实),内容均由用人单位、学生本人、学院提供,如毕业生后期反映原档案转寄地址有误,请审核其提供地址是否属实且与单位要求一致。

3.毕业生登记表、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及全国管理系统中的带转递编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去向登记信息”等一并装入毕业生档案。

4.因特殊情况申请档案暂留的、延期毕业生的档案,请学院留存,暂不发放。

5.在本校升学研究生且不跨校园的毕业生档案无需邮寄,请直接转往所在学院;留校工作的毕业生档案请直接转往学校人事部。

6.已与原单位解除定向委培协议且另行择业的定向生,其档案可寄至现工作单位。

7.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同一档案转寄政策。部分非定向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但有实际工作单位的,档案原则上回生源地,后续由实际工作单位向生源地档案保管部门调档。

8.培养方式为单考的毕业生档案直接发至所在工作单位。

9.近期就业单位有变动的毕业生持新单位接收证明、原单位解约证明,档案可以暂缓寄发,待办理完解约、签约后到学院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10.档案由学院直接联系邮局预约邮寄时间。档案交接完毕后,邮局工作人员现场将档案转寄信息数据库转给相关学院留底。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应及时查询档案接收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联系查找。

二、注意事项

1.档案贴条须加盖学院公章,档案袋须密封后加盖骑缝章,泡沫袋若加封条需加盖学院公章。

2.如确需通过机要渠道转寄的,请单独做机要文件交寄单(见附件)前往机要局寄出,填写内容格式参照普通档案交寄单。

3.档案交寄后,各学院要妥善保存档案转寄信息,以备查询。邮政部门受理查询有效期为交寄之日起半年内。档案转递的快递单号由就业中心集中导入到“档案信息”,方便学生查询。

4.各学院可联系邮局负责人预约档案转寄时间,学校不统一组织,办理地点在中心校区小树林南侧“山东大学主题邮局”。

档案交寄下周一(73日)开始工作日均可,办理流程相同。邮局电话:88570856,联系人:李燕   13465930699,可加微信,微信号同手机号,微信二维码:

特别提醒:学院整理档案要按照档案信息库里下载的档案贴条顺序排序(学校总体排序为“学院-学历-学号”),与EMS的邮寄单号和热敏单号一致,提高档案交寄效率。

威海校区、青岛校区相关学院分别在威海、青岛邮寄档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机要文件交寄单

 

 

山东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3630

 

 

编辑:于春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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