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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在读研究生赴苏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23-05-22 点击数: 打印    


各相关学院(培养单位):

江苏省苏州市将于2023年继续开展“国内高校研究生来苏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活动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利用连续五周时间(时间区间不统一指定,由研究生本人与用人单位共同协商确定)进入苏州市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二、活动安排

1.报名:有意向的在读研究生可对照《2023年苏州社会实践课题汇总表》(附件1),结合所学专业,于2023年5月29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2023年苏州社会实践课题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详细简历(PDF格式)与《山东大学赴苏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一并发送至就业中心市场部邮箱scb@sdu.edu.cn,邮件主题:学院简称+2023州暑期社会实践。威海、青岛校区需单独注明,各学院以最后一封邮件为准。

2.对接:接到学校反馈的报名表后,用人单位通过查阅报名表及简历或电话沟通等方式,评估报名研究生与课题匹配度,并确定人选。

3.实施:原则上实践时间区间由学生与用人单位共同协商确定计划,研究生可根据课题实践计划自行安排来苏时间。

三、待遇安排

1.实践补贴由用人单位按5周4000元/人(800元/人/周)标准发放给实践研究生。

2.线下实践中,来苏交通费(学校至苏州往返一次费用)由用人单位依据实践研究生就读高校所在地至苏州的高铁二等座往返票价(无高铁的按动车二等座票价)标准发放给实践研究生。

3.在苏实践期间(含节假日)的住宿及餐饮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4.在苏实践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用人单位依据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规定的险种为研究生购买,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有意向的同学可下载《2023年苏州社会实践课题报名表》(附件2)填写,填报内容应完整、清楚,每人限报一个课题。提交报名表时,应与个人简历一并反馈。

2.成功与企业对接的研究生应依约定按时至用人单位报到,不得无故缺席。确因故因事无法赴苏参加实践活动者,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和校方,并告知原因。

3.因各用人单位情况不一,报名研究生可通过课题汇总表内所留联系方式,提前向用人单位了解工作内容、课题所需准备、工作环境、尤其食宿环境等方面情况。

4.参加实践活动的研究生应遵守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单位实践安排,同时要加强安全意识,注意自身安全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利、王昕初

联系电话:0531-88364880/61986

报名邮箱:scb@sdu.edu.cn

附件:

1.《2023年苏州社会实践课题汇总表》

2.《2023年苏州社会实践课题报名表》

3.《山东大学赴苏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学生信息汇总表》




山东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5月22日

编辑:王昕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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