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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24-04-07 点击数: 打印    

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做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全过程管理和结果考核,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就指委)决定组织开展第一期、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公布第一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学司函〔2022〕7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公布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学司函〔2023〕6号)批准立项的项目。

二、申请说明

(一)正常结题

已到项目协议约定结题日期,项目合作顺利完成,达成项目预期成果,本次可正常申请结题。

(二)提前结题

未到项目协议约定结题日期,项目合作已提前完成,达 成项目预期成果,项目合作时间超过约定时间的2/3,本次可申请提前结题。

(三)延期结题

已到项目协议约定结题日期,项目合作仍未完成,须由 项目高校负责人向项目企业负责人提交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每个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如未及时提交延期结题申请,后期将不予以结题认定。

三、申请流程

(一)撰写结题报告

项目高校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附件1),纸质版加盖 学校(或二级单位)公章后提交项目企业负责人。报告模板 可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https://www.ncss.cn/jyyr)“资料下载”模块下载。

(二)项目验收

项目企业自行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企 业须在指定时间内,对通过验收的项目结题报告盖章。企业 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后,将盖章后的项目结题报告(扫描成PDF版 本)、XX公司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验收汇总 表(附件2)和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一并发送至对应分行业就指委秘书处邮箱(附件4)。

(三)项目审核及公示

分行业就指委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开展本行业项目结 题初审工作。初审后,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及分行业结题 验收初审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邮箱(liuxiaoyan@chsi.com.cn)。全国就指委组织相关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复审,并对复审通过的结题项目进行公示。

四、工作安排

1.4月15日前,项目高校负责人将项目结题材料报送至项目企业负责人。项目企业完成项目验收及报送工作。

2.2024年4月30日前,分行业就指委秘书处完成项目初审及报送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全国就指委秘书处

赵健010-66097835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刘晓艳010—68352317


附件:1.XX公司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报告

2.XX公司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3.第一/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延期结题申请

4.分行业就指委联系方式

5.XXX行业就业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初审汇总表

6.山东大学第一期、第二期就业育人项目清单

编辑:王昕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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